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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解民忧 化解矛盾促稳定
时间:2021-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司法救助解民忧 化解矛盾促稳定

 

     2021年5月14日下午,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海口工作站迎来了2位手捧“检察护公正  为民办实事”锦旗的群众,他们是我院近期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

 

     

   

2018 年5 月3 日,被告人伍某某与被害人熊某某在海口火车站出站口连廊内因拉旅客住宿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伍某某用雨伞打熊某某头部、眼部,致其右眼晶状体脱位,经鉴定为轻伤二级。熊某某为治眼睛已花费25000余元,仍需进一步住院治疗,但因生活困难无法继续。案发后,伍某某未作任何赔偿。2021年3月23日熊某某以眼睛受伤使其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为由,向本院公诉科申请司法救助。 

 

 收到申请后,院领导非常重视,谢方检察长提出应践行检察工作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立即展开调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开展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到申请人居住地实地考察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因案导致家庭困难程度;同时,对被告人伍某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其是否具有履行民事赔偿能力进行调查。经调查,被告人伍某某因给患癌症的儿子治病家庭困难,未赔偿损失,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未得到伍某某赔偿的情况下,多次向伍某某索要赔偿无果,致使邻里关系出现裂痕、双方矛盾升级。 

 

为传递司法温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决定以此次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契机,与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再次形成合力,在多方努力下最终促使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伍某某积极赔偿25000元损失费,被害人熊某某出具谅解书,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最终目的。但考虑到熊某某眼睛还需要继续治疗,伍某某、熊某某均因家庭困难无法再负担更多的医疗费,本院认为申请人熊某某提出的国家司法求助申请符合条件,决定向熊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积极作为,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帮助申请人摆脱急迫的生活困难、安抚其心灵创伤,平息了不满与怨恨情绪,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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